《規章制度不執行,入罐作業釀事故》講解了2003年7月14日遼寧葫蘆島某化工廠發生的一起因違反操作規程導致的入罐作業事故。在該事故中,粒堿工段崗位工Q和L于上午9時30分在對D103堿罐清理過程中窒息昏迷。經調查發現,D103堿罐內含氧量僅為1%,幾乎全部為氮氣,導致兩人窒息昏迷。國家化工企業廠區設備內作業安全規程明確規定入罐作業需辦理作業安全票,并進行系統隔離、清洗、置換、分析和通風,確保氧含量在18%到21%之間,但車間領導和作業人員均未按此規定執行。此外,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能力差,車間領導重生產輕安全,未能認真布置安全工作,且此類違規行為已多次出現但未引起重視。防范措施包括嚴格執行作業安全規程,落實分析、辦證和監護等安全措施;根據“四不放過”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處罰;提高領導干部的安全素質,樹立“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理念;加強全廠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提升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規章制度不執行,入罐作業釀事故》適用于化工行業的所有涉及入罐作業的企業和相關崗位員工。具體而言,該文檔特別適合化工廠的管理層、車間主任、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直接參與入罐作業的操作人員閱讀。通過對該案例的學習,可以幫助這些人員了解違章作業的危害性,認識到嚴格執行安全規程的重要性,從而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操作規范性,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同時,該文檔也可作為安全培訓教材,用于新員工入職培訓及定期復訓,以確保每位員工都能掌握正確的入罐作業流程和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