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泉山煤礦“6?14”頂板事故》講解了寧鄉縣金泉山煤礦在2008年6月14日發生的頂板事故,該事故發生在-190M水平一石門上山腰平巷掘進工作面,導致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42.4萬元。報告詳細描述了礦井的基本情況,包括礦井的開辦單位、隸屬關系、證照情況以及生產能力。礦井始建于1999年,核定能力為3萬噸/年,由礦長李春建以320萬元/年的價格承包經營。礦井設有完整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包括礦長、安全礦長、生產礦長等12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成立了以礦長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礦井采用斜井和立井聯合開拓,通風系統為中央并列式抽出式通風。事故發生前幾天,鎮安監站曾來礦檢查立井罐籠的防墜試驗,但未下井檢查。事故地點位于-190m水平的一石門掘進工作面,在事故發生前兩天,礦工們進行了支護加固工作,但在6月14日中班時發生了頂板垮塌,導致新掘平巷基本被填滿。
《金泉山煤礦“6?14”頂板事故》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特別是那些從事地下煤礦作業的企業。該文檔不僅為煤礦企業提供了具體的事故案例分析,還為監管部門和企業管理層提供了重要的安全管理參考。它強調了對礦井頂板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對于具有復雜地質條件的礦井,如陷落垮塌碎裂頂板和易底鼓的底板。此外,該文檔也適用于地方安監部門,幫助其了解礦井日常監管的重點,提高安全檢查的有效性和針對性,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