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酚中毒事故》講解了2004年3月5日1400時發生在四車間聚碳工段縮聚崗位的一起嚴重苯酚泄漏事故。該事故導致一名職工左權在拆換苯酚受槽B槽底部閥門時,因與之相連的A槽底部閥門被打開,苯酚溢出并濺到其面部,最終經搶救無效于1630時死亡。報告指出這是一起由于有章不循、違章作業以及管理不善所引發的事故。具體原因包括未嚴格執行廠部規章制度特別是盲板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作業人員未佩戴防毒面具;檢修作業和開車系統之間缺乏有效的聯系;兩位工段長在工作安排時未指定監護人進行現場監督,并且在檢修更換閥門過程中也離開了現場,導致整個過程無人監護。
《苯酚中毒事故》適用于化工行業,特別是涉及苯酚等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的企業。這類企業應從事故中吸取教訓,加強安全管理,確保所有員工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并建立健全的監護制度。同時,企業管理層應重視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此外,該案例對于負責安全生產監管的政府部門也有重要參考價值,有助于完善相關法規和標準,加強對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