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搶險作業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在接到調度消防搶險命令后的具體操作步驟。值班駕駛員需立即宣布消防命令,通知機艙備車,備好消防設備,并確保甲板人員按應急部署分工,接好水龍帶,備好滅火器,穿好救生衣及消防衣,準備好主、副消防炮,做好滅火搶救的準備工作。規程還強調了明確遇難船船位、著火艙位及船上是否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重要性。同時,明確了救助指揮方案,保持與大船和調度的通訊聯系,以及駕駛室與機艙的消防聯系信號,確保協調一致。搶上風位置接近著火船,遠離油柜處,油輪或易燃易爆危險品船著火時,需確認無爆炸危險后再接近。注意觀察周圍船舶動態和海上漂浮物,以防碰撞和纏擺,密切注意著火船的火勢,發現異常立即報告現場指揮。按指令施放相應的滅火劑,防止本船被引燃,適時打開自衛水簾,如本船被引燃應全力撲救。發現人員落水,應立即組織救生,注意不要用船尾部接近落水人員,以防槳葉傷人,人員搶救上船后應采取搶救措施,發現重傷員應立即報告指揮人員聯系搶救。當火勢太大無法救助時,應在附近保持監視,發現難船即將沉沒時,應離開難船,保持安全距離。
《消防搶險作業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海上消防搶險作業的相關人員,包括船員、駕駛員、機艙人員、甲板人員以及現場指揮人員。該規程詳細規定了從接到命令到實施救援的每一個步驟,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有序地開展消防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和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