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提取“安全費用”會計核算方法的探討》講解了煤礦企業在成本中按噸煤提取安全費用所涉及的一系列會計處理問題。該文依據財建(2004)119號文件的規定,強調了在遵循會計制度原則下對安全費用進行規范核算的重要性,確保安全費用余額與銀行專戶余額一致。文中詳細闡述了安全費用提取時的會計分錄,包括借記生產成本和貸記長期應付款的安全費用明細科目,以及將提取金額轉入專戶存儲的具體操作。對于用于成本費用方面的安全費用投入,文章說明了材料購入、出庫及直接支出的會計處理方式,避免重復列支所得稅前扣除。此外,針對固定資產方面的安全費用投入,文中提出了增設“安全費用固定資產”和“安全費用累計折舊”兩個會計科目,以便清晰核算用安全費用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并提供了外購設備、建筑項目形成固定資產的具體會計分錄。
《煤礦提取“安全費用”會計核算方法的探討》適用于全國范圍內所有從事煤炭開采的企業。這些企業需要按照規定在成本中按噸煤提取安全費用,并確保該費用的專款專用。文檔為財務人員、會計師、審計師以及相關管理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會計處理指南,幫助他們準確記錄和管理安全費用的提取與使用情況。通過遵循文中的會計處理方法,企業能夠確保安全費用的合理運用,提高安全生產設施的資金保障水平,同時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