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設備安全專項監察方案》講解了2016年9月至10月期間對各類煤礦設備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的具體安排。該方案詳細描述了大型固定設備如礦井主提升裝置、主通風機等的使用、維護和管理要求,確保這些關鍵設施的安全保護裝置和防護設施齊全且運行狀況良好。對于供用電設備,方案強調了礦井電源、變配電設施以及供電線路和電纜應符合標準,確保礦井供電系統的繼電保護整定工作按規定開展,并且防爆電氣設備的性能需滿足現場需求。在井下運輸系統方面,該方案關注軌道、電機車等運輸工具是否遵循煤礦安全規程,特別是斜井運輸安全保護裝置和主要運輸巷道信號系統的可靠性。此外,還涉及淘汰落后設備及隱患整改情況,包括對限制使用的安全技術裝備制定整改計劃,確保所有整改措施落實到位。最后,文件明確了管理機構和人員配置的要求,規定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要進行自查和抽查,國家煤礦安監局將對特定省份進行重點督查。
《煤礦設備安全專項監察方案》適用于煤炭行業中的各類煤礦企業,旨在規范其設備管理和操作流程,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性。本方案特別適合那些需要對大型固定設備、供用電設備及井下運輸系統進行嚴格監管的企業。同時,它也為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幫助他們更好地履行監督職責,保障煤礦安全生產。通過對設備使用、維護、管理等方面的全面檢查,可以有效預防因設備故障引發的安全事故,提高整個行業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