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碴場管理措施》講解了排碴場安全管理的全面要求,涵蓋安全設施、操作規程、防洪措施以及安全預防等方面。排碴場安全設施方面,文件指出進行排棄作業時應圈定危險范圍,并設立警戒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最終境界20米內需排棄大塊巖石,設置鋼筋水泥結構的欄擋壩,四周設放洪渠等措施確保洪水疏導。安全操作規程部分強調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排碴場危險范圍內,汽車排碴作業要有專人指揮,平臺要平整且均衡推進,卸載平臺邊緣設置固定擋車設施,規定車輛在不同距離范圍內的行駛速度限制,惡劣天氣條件下停止作業以保障安全。防洪措施方面,要求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設施,設置反坡及排水溝,提前采取措施將水疏出,汛期前檢查并備足抗洪物資。安全預防部分提到定期檢查臺階高度、排碴線長度、反坡坡度、路坡度等設計參數,對出現的不均勻沉降、裂縫、隆起等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排碴場管理措施》適用于礦山企業及其他涉及排碴作業的企業或單位,特別適用于從事礦石開采、石材加工等行業,在排碴場建設、運營及維護過程中提供指導。該文件為排碴場管理人員、現場操作人員以及相關安全監管人員提供了詳盡的操作指南和安全標準,確保排碴場的安全運行,降低事故發生風險,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