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人的不安全行為管控措施》講解了為了深入貫徹澄合百良煤司發201831號文件,針對員工不安全行為進行有效遏制,確保安全生產的一系列具體措施。文章通過分析歷年來公司發生的不安全行為統計數據,確定了人員、崗位、時段和工程四個方面的重點管控內容。對于重點人群,如新入企員工、重新返崗員工等特殊狀態下的員工進行了詳細說明;對于重點崗位,強調要關注零散崗位、特殊工種及關鍵部位值班人員的管理;在重點時段方面,指出中班、夜班等特定時間需特別注意;對于重點工程,則列舉了采煤面初采、末采等高風險施工環節。為預防不安全行為的發生,基層單位應承擔起主體責任,從強化區隊班組現場管理、明確各級管理人員責任、加強實操技能培訓、持續開展危險源辨識等方面入手。同時,還提出了加強職業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與技能,改善設備設施管理提升其安全可靠性,優化作業環境提供良好空間保障,改進管理方法全方位遏制不安全行為,并對出現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矯正管理。
《煤礦人的不安全行為管控措施》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各類企業,尤其是那些存在較多高危作業環境的企業。它不僅適用于一線生產操作人員,也適用于各級管理人員和技術支持人員。該文檔旨在幫助所有參與煤礦生產的相關人員了解如何識別并控制可能導致事故的行為模式,從而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率。無論是新入職還是有經驗的員工,都可以從中學習到如何規范自身行為,遵守安全規定,確保個人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此外,對于負責制定和執行安全管理政策的管理者來說,此文檔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方針,有助于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