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安全管理工作要點》講解了治理煤礦運輸源頭超限超載行為的具體措施,旨在確保治超工作取得實際成效。該文件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全市治超工作的意見和2014年市治超工作要點的要求制定,結合實際情況提出了一系列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重點及要求。文件強調“依法嚴管、標本兼治、立足源頭、長效治理”的總體要求,明確將車輛超限超載率持續控制在0.1%以內,并規定全市煤炭系統超限超載率需控制在0.3%以內,嚴禁非法改裝車和無牌無照車參與煤炭運輸。為實現這些目標,《煤炭安全管理工作要點》提出了多項具體舉措,包括對貨運源頭企業進行全面清理排查,掌握貨運源頭企業的變動情況;結合日常安全監管和專項執法檢查,加強對各煤炭企業治超工作的指導與督查;通過多種方式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此外,還強調了強化組織領導,提高科技治超水平,如安裝電子監控系統、推廣皮帶電子磅等技術手段,以實現定量精確裝貨。同時,文件要求煤炭企業建立治超組織機構,明確法人代表為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出礦、企業治超登記統計制度,對裝載煤炭車輛進行詳細記錄。最后,明確了治超工作將繼續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并將治超日常督查情況計入考核分值。
《煤炭安全管理工作要點》適用于煤炭行業的各類企業,特別是涉及煤炭運輸的企業。它不僅為煤礦企業和煤炭經營單位提供了具體的治超工作指導,也為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開展治超工作提供了依據。對于煤礦運輸源頭企業而言,該文件有助于規范其運輸行為,減少超限超載現象,保障道路運輸安全。而對于地方政府部門來說,則為其提供了有效的監管工具和手段,有助于加強行業管理,維護市場秩序。總之,這份工作要點為整個煤炭行業及相關監管部門提供了一套完善的治超工作指南,對于推動煤炭運輸治超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