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鋼絲繩及連接裝置的安全要求》講解了礦山生產中對提升鋼絲繩及其連接裝置的特殊安全要求。用于礦山提升的鋼絲繩必須定期試驗,以確保其安全系數符合規定。對于提升人員的鋼絲繩,自懸掛起每半年需試驗一次;專門用于升降物料的鋼絲繩則在懸掛后一年內進行首次試驗,之后每半年一次。此外,提升鋼絲繩每日檢查一次,平衡繩和井筒懸吊繩每周檢查一次,并且平衡繩長度要與提升容器過卷高度相適應,使用圓形平衡繩時須有防扭結裝置。根據井巷條件及銹蝕情況,使用中的鋼絲繩每日至少徐油一次。當鋼絲繩出現嚴重扭曲或變形時禁止使用。對于連接裝置的安全要求,該文件指出專為升降人員或同時升降人員和物料的提升裝置的連接裝置及其他有關部分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13;僅用于升降物料的提升裝置的安全系數不得低于10;礦車連接環、插銷和無極繩運輸的連接裝置安全系數不得低于6,上繩式無極繩運輸用的連接裝置安全系數不得低于8。主井提升容器同提升繩的連接應采用楔形連接裝置,每隔5年更換一次。斜井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以及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都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且傾角超過12度時,還需加裝保險繩。
《提升鋼絲繩及連接裝置的安全要求》適用于礦山生產企業及相關領域。這包括從事地下采礦作業的企業,尤其是那些依賴垂直或傾斜井道進行人員和物料運輸的單位。這些規定旨在確保所有涉及提升操作的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設備的正常運行,防止因鋼絲繩斷裂或連接裝置失效引發的事故。該文件還適用于參與礦山設計、建設和維護的技術人員,以及負責日常管理和安全監督的管理人員。通過遵循這些嚴格的安全標準,可以大大提高礦山作業的整體安全性,減少潛在風險,保障員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