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溜安全操作標準》講解了在煤礦開采過程中,為確保推溜作業的安全與規范所必須遵循的具體措施。該文件描述了推移運輸機或移架時需觀察支架前方以避免擠壞電纜和水管的必要性。文件指出了推溜滯后采煤機滾筒的距離要求,規定其不得小于15m-20m。文中還明確了每次推進度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并且要與煤壁平行成一直線。強調推移輸送機必須單向順序進行,嚴禁從兩頭向中間進行,同時指出推移工作面輸送機時除彎曲段外其余部分不準出現彎曲。此外,文件提到推移時操作位置必須準確、平穩,注意觀察運輸機彎曲度不得超過3度。對于停機情況下的操作,文件規定嚴禁此時推輸送機以防鏈條過緊或卡死輸送機(但機頭機尾除外)。為了保證刮板輸送機的平整性,文件要求不得出現局部起伏現象。當遇到阻力過大無法推動運輸機的情況時,應先查明原因再繼續推移,以防止設備損壞。
《推溜安全操作標準》適用于煤礦行業的開采作業,尤其是涉及使用運輸機和移架等設備的推溜操作過程中的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煤礦井下的一線操作人員、現場管理人員以及負責設備維護的技術人員。這些人員需要嚴格遵守上述標準,以確保作業安全,減少事故風險,提高生產效率,保障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