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電梯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施工電梯在安裝、使用及維護過程中的具體安全措施。該規程強調了施工電梯的安全裝置需經過試驗和檢測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且必須由持證的專業司機操作。規程指出電梯底籠周圍需設置穩固的防護欄桿,各停靠層的過橋和運輸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欄桿應安全可靠。每班首次運行時,電梯應進行空載及滿載試運行,檢查制動器的靈活性。限速器、制動器等安全裝置需由專人管理并定期調試檢查,確保其靈敏度和可靠性。電梯籠乘人載物時,荷載應均勻分布,嚴禁超載使用。電梯運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仍需手動操縱按鈕,禁止以行程限位開關自動碰撞的方式停車。多層施工交叉作業時,需明確聯絡信號,風力達6級以上應停止使用電梯并將其降到底層。各停靠層通道口應安裝欄桿或安全門,其他周邊各處應用欄桿和立網封閉。當電梯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司機不能離開操作崗位,作業完畢后應將電梯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電源并鎖好閘箱門和電梯門。
《施工電梯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施工單位及相關從業人員,特別是從事施工電梯操作、維護和管理的工作人員。該規程旨在規范施工電梯的操作流程,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減少事故風險,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