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式、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門式和橋式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操作要求。文中強調了嚴禁擅自拆卸起重機的安全防護裝置,當吊裝重物接近限位器或臨近終端時應減速慢行,并禁止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動。操作人員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禁止在小車軌道上行走或從一臺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起重機上。橋式起重機的步道及機構上不得堆放物品,門式起重機作業前應確認軌道地基無沉陷,行走時應確認兩側驅動同步。起吊前應鳴鈴示警,吊物不得從人員上方越過,與周圍障礙物的距離必須大于50cm。兩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每臺起重的起重量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量的80%,兩機之間距離應大于3m。起重機吊裝重物接近額定載荷時,應先進行試吊,確認吊掛平衡、制動良好后再緩慢提升。運行時嚴禁人員上下和檢修設備,突然停電時應將開關手柄放置到“0”位。吊運高大物件妨礙操作人員視線時,應設專人監護和指揮。停止作業后,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鎖好門窗。
《門式、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所有使用門式和橋式起重機的企業和單位,特別是建筑施工、制造業、物流倉儲等行業。該規程為操作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確保在日常操作中能夠有效預防事故,保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