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臺基坑開挖安全作業交底》講解了在進行橋臺基坑開挖時必須嚴格遵守的各項安全規定。進入現場的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相關規定,任何發現管道、電纜及其他埋設物的情況需及時報告。為確保土壁穩定性,發現裂縫或傾坍跡象時,應立即撤離并處理。人工挖土時,前后操作人員間距離不應小于2米,堆土應在1米外且高度不超過1.5米。每日檢查土壁及支撐穩定情況,禁止將土或其他物件堆放在支撐上或在支撐下行走。機械挖土前需檢查離合器和鋼絲繩,并經空車試運轉正常后開始作業,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宜過猛。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距離應符合安全要求。機械應停在堅實地基上,如基礎較差需采取加固措施,挖土機履帶至基坑邊距離應在2米以上。運土汽車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駛以防坍方翻車。電纜兩側一米范圍內應用人工挖掘,配合拉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準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向汽車卸土應在車子停穩后進行,禁止鏟斗從駕駛室上越過。基坑四周設置1.5米高護身欄桿,設置臨時上下樓梯,場內道路應及時整修以確保車輛安全暢通。車輛進出門口的人行道如有地下管線應鋪設厚鋼板或澆筑混凝土加固。開挖過程中必須有切實可行的排水措施,保持基坑底無積水。根據地質情況,開挖深度在5米以內按1:0.5控制,超過5米采用鋼支撐防護。開挖前需摸清基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開采資料。清坡、清底人員必須按設計標高施工,嚴禁超挖或用松土回填。挖出的土方要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堆放,避免引起地面堆載超荷。挖土機械不得碰撞支撐,以免破壞。開挖土方必須有挖土令。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每個工人進入現場必須頭戴安全帽。班組因勞力不足需要招新工人時,應事先報告工地,新工人進場后需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方可正式上崗。
《橋臺基坑開挖安全作業交底》適用于橋梁工程中的橋臺基坑開挖作業,特別是涉及人工和機械挖土的操作人員。該文件不僅適用于直接參與挖土作業的工人,還包括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其內容對確保基坑開挖過程中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特別強調了防止土壁塌陷、機械操作規范、電氣安全以及排水措施等方面的要求。適用于所有參與基坑開挖項目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經理、施工監理、安全員、機械操作員和普通工人等,確保他們了解并遵循各項安全規程,保障施工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