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電梯操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施工電梯操作人員在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的各項安全規定。操作人員需正確佩戴安全帽,嚴禁酒后上班。梯籠內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防止偏重,嚴禁超載運行,要求載人不得超過12人,人、貨混裝時不得超過1000Kg。非操作人員不得動用電梯,否則將對操作司機進行處罰。電梯運行中如發現機械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運行。在大雨、大霧和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電梯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電梯運行到最上層和最下層時,嚴禁以行程限位開關自動停車代替正常操縱按鈕的使用。操作司機在每層升降前,必須監督其他職工關閉樓層防護門及梯籠門后,方可進行操作運行。作業后,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封鎖電梯籠門和維護門。操作司機還需對機械進行保養、維修、檢查,并做好相關操作記錄。
《施工電梯操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中的施工電梯操作人員,特別是那些在高層建筑施工中頻繁使用施工電梯的操作人員。該規程旨在確保操作人員在施工電梯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減少事故風險,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時,該規程也適用于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幫助他們監督和管理施工電梯的操作與維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