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基礎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講解了在明挖基礎施工過程中確保施工人員和機具安全的具體措施。該文檔強調嚴格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并結合項目現場的具體情況進行了詳細的安全交底。開挖前必須對員工進行安全防護教育并做好記錄。施工應嚴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進行,遇到管道、電纜等埋設物需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為防止土壁裂縫及傾坍,發現異常時人員要立即撤離。人工挖土時,操作人員間距不應小于2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且不超過1.5米。每日或雨后需檢查土壁及支撐穩定性,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工作。機械作業前應檢查設備狀況,進鏟深度和提升速度需控制適當。在輸電線路附近作業時,機械任何部位與架空線的距離需符合安全規程。機械應在堅實地基上停駛,避免靠近基坑平行停放。配合挖土機的工人不得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卸土時,車輛必須停穩,禁止鏟斗從駕駛室上方越過。基坑四周設置1.2米高護欄并圍檔,設置臨時上下樓梯。場內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地下管線處需鋪設厚鋼板加固。基坑排水措施必須可行,避免積水影響土結構。了解基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資料,以便應對意外情況。清坡清底人員按設計標高作業,嚴禁超挖。土方堆放位置嚴格按組織設計執行,以免引起地面超載。圍堰、支撐結構必須堅固牢靠,避免碰撞和重物放置。夜間施工需充足照明,遇不明物品或地下電纜應停止操作并報告上級。吊運泥土時檢查工具,起吊時垂線下不得有人。水下作業嚴格檢查電器接地,穿戴防護用品。修坡時避免人員過于集中,拆除支撐需在施工負責人指導下進行。施工現場設置有效圍擋,形成封閉區域,跨公路段施工需設置交通指示標志,確保夜間施工有充足的警示標志。所有工序必須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
《明挖基礎施工安全技術交底》適用于從事明挖基礎施工的各類施工單位及其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經理、安全員、施工技術人員、一線操作工人等。這些人員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嚴格遵守文件中提出的安全措施,以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性。此外,該文檔也適用于相關監管部門和監理單位,他們可以通過此文件監督施工單位是否落實了必要的安全措施。通過遵循這些規定,可以有效減少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隱患,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