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工安全技術交底》講解了施工企業在進行基礎清槽作業時應遵守的安全生產規范。文件詳細列舉了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循的六大紀律,強調在挖土過程中要注意土壁穩定性,發現裂縫或傾坍跡象時人員要立即撤離并及時處理。人工挖土時操作人員間距離不應小于2至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且高度不得超過1.5米。每日開工前必須檢查土壁及支撐穩定情況,確保無安全隱患后再繼續工作,并嚴禁將土和其它物件堆放在支撐上,同時避免在支撐下行走或站立?;炷林瘟旱装迳系恼凑澄飸皶r清除?;颖仨氃O置上下坡道或安全梯,禁止工人通過固壁支撐上下,或從溝、坑邊壁上挖掘洞穴攀登。基坑邊緣1米以內不得堆放土、材料或停置機具,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米。開挖深度超過2米時,應在周邊設兩道牢固護身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機械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配合挖土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準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向汽車卸土應在車子停穩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場內道路應及時整修以確保車輛安全暢通,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引導。在開挖柱、積水坑、電梯井基坑時,必須設有確實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積水影響土結構。清坡清底人員必須根據設計標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則不得用松土回填,以免影響基礎質量。挖出的土方要嚴格按照組織設計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側,以免引起地面堆載超荷導致土體位移、板樁位移或支撐破壞。挖土機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撐,以免引起支撐破壞或拉損。安排巡視人員觀察基坑支護的變形,并做好記錄。
《普工安全技術交底》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中的普工群體,特別是參與基礎清槽作業的工人。此文檔為他們提供了詳盡的安全操作指南,確保他們在執行具體任務時能夠有效規避潛在風險,保障自身安全。此外,該文件同樣適用于現場管理人員和安全員,幫助他們監督并指導工人正確操作,確保整個施工過程符合安全生產標準。通過對各項安全細則的具體說明,使得所有相關人員都能明確各自的責任,從而提高整體施工安全性,減少事故發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