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安全交底》講解了進入施工現場的基本安全要求,包括必須戴好安全帽、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該文件強調了班前講話的重要性,規定每次不少于15分鐘,并需記錄和簽字。施工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同時要檢查周邊環境的安全隱患并及時整改。對于磚墻砌筑工藝,作業人員應嚴格按照規范操作,防止墻體倒塌傷人,并做好防寒保暖措施。材料輸送時要遵循施工組織設計的運輸方案,避免超載或不當操作引發事故。手推車使用時應保持安全距離,防止碰撞。從磚垛取料時,先取高處以確保磚架穩定,砍磚時面向內打以防碎磚傷人。當磚墻高度超過胸部時,需搭設穩固的操作平臺,不得使用不穩定的工具墊高作業。嚴禁在墻頂上站立進行劃線、刮縫等危險操作。禁止酒后作業,要求施工作業時注意力集中。有高血壓、恐高癥、癲癇等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腳手架搭建需平穩,腳手板不允許有探頭板。最后,施工人員需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保護好成品。
《砌筑安全交底》適用于建筑行業的砌筑工程,特別是涉及二次砌筑的分項工程。具體來說,它適用于施工單位、分包單位以及所有參與砌筑作業的施工人員。無論是新建項目還是改造項目,只要涉及到砌筑工程,都應嚴格遵守這些安全交底內容。這不僅包括項目經理、安全員等管理人員,也包括一線作業工人。通過詳細的安全交底,確保每個環節都有明確的安全指引,從而保障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安全和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