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錨桿起吊物件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在機電設備回收或安裝過程中,由于某些井下巷道地段不能打專用起吊錨桿而需利用支護錨桿起吊物件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該文件指出,在起吊重量不超過2噸的重物時,必須同時使用兩根或兩根以上錨桿;超過2噸的重物則需使用兩組或更多組錨桿,每組至少兩根錨桿,并由現場跟班干部根據重物重量合理增減錨桿組數以確保安全,且禁止使用錨索進行起吊。文件強調選擇頂板不破碎、支護符合要求的地段作為起吊位置的重要性,同時指派專人觀察周圍環境并檢查起吊工具是否完好,確保掛鉤點牢固可靠,試吊成功后再正式起吊,未放穩前不得摘鉤。此外,清理起吊現場雜物,保證退路暢通,作業人員應避免站在起吊物可能傾倒的位置,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文件還規定,不得損壞巷內支護設施,并對使用的支護錨桿用白漆做特殊標志以便檢查處理。如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匯報主管部門并安排處理。最后說明本措施適用于日常檢修中個別部件更換的起吊工作,整機設備組裝或掘進頭面的安裝需另行制定措施。
《使用錨桿起吊物件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及其他礦山企業中從事機電設備回收和安裝工作的人員,特別是需要在井下巷道中進行此類操作的技術工人和管理人員。它為那些在受限環境中無法設置專門起吊點,而必須依賴現有支護錨桿完成起吊任務的工作場景提供了指導。這份文件不僅幫助一線操作人員理解如何正確選擇和使用錨桿進行安全起吊,也為管理層提供了監督和管理依據,確保所有相關活動都在嚴格遵守安全規程的前提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