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河管道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講解了在枯水季節進行過河管道施工的重要性,強調了驗收合格后及時回填溝槽、作業區臨水邊緣設置護欄和安全標志的必要性。該文件指出,在超過1.2米深的水域作業時,應選派熟悉水性的人員并采取防溺水措施,并且施工前需向河道管理部門申請施工手續,經批準后方可施工。文檔還詳細說明了施工前調查河道現況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相應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河水導流完成、圍堰或壩內疏干后才能開挖土方,且作業中要隨時觀察壩、圍堰穩定情況,發現滲漏或坍塌征兆必須立即處理并撤離人員。渡管施工方面,要求過水斷面經過水力計算確定,雙排以上渡管凈距大于等于兩倍管徑,安裝采用起重機,人工運渡管需統一指揮。筑壩或圍堰施工則包括從上游開始合攏、高度比最高水位高70cm等具體要求。沉管法施工部分,規定鋼管吊點根據應力與變形驗算確定,浮箱止水嚴密,水下回填投拋砂礫石固定拐彎處,沉管作業須符合相關部門規定并在監護下進行。沉管準備工作中,岸上組裝鋼管段需水壓試驗合格,沉管船舶錨固保持平穩,纜繩捆綁牢固,灌水設備排氣閥門完好,潛水員準備工作完成,起重重型設備完好且試運轉合格。
《過河管道施工安全技術交底》適用于從事過河管道施工的企業和單位,特別是參與此類項目的工程管理人員、施工技術人員以及一線作業人員。它為那些需要在河流環境中開展管道建設工作的團隊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原則,確保所有操作符合安全標準,從而保障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減少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這份文件對于涉及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等領域內的相關企業和機構同樣具有重要參考價值,有助于提高整個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