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煤廠“10.28”滑坡死亡事故》講解了在2004年平朔公司安家嶺選煤廠末煤排矸場發生的滑坡致死事故。該事故于10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發生,在末煤排矸場混煤1號煤堆進行給料作業時因邊坡失穩產生大面積滑塌,一名清掃工張某被掩埋后搶救無效死亡。根據描述,當班人員進行皮帶清掃任務和倒料工作,在裝車過程中由于前裝機從煤堆取料,改變了煤堆穩定性從而引發事故。隨后,值班經理組織人員進行緊急救助并呼叫醫療援助但最終未能挽救其生命。關于事故的原因,主要在于高度達到28米的混煤1號煤泥堆存在較大的自然安息角以及高含水量等物理特性,當進行物料抽取時導致邊坡穩定性改變從而突發滑坡現象,這被視為事故的主要成因;間接因素涵蓋受害者個人違章作業進入禁入區域、廠方忽視潛在安全隱患缺乏相應監控及安全防護措施缺失,并且對派遣員工安全管理職責不清培訓不全等問題。針對此責任事件中涉及到的責任人包括違反勞動紀律擅自闖入非工作區導致身亡的當事人不予追究,同時獅班裝車負責人因為疏忽安全教育及崗位管理問題被免職和扣發薪酬;獅班值班經理同樣受到撤職處罰并且經濟上的懲罰以強調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對失職行為的問責。
《選煤廠“10.28”滑坡死亡事故》適用于全國范圍內從事煤炭加工行業的各企業及相關管理部門,尤其是在使用類似機械設備和場地條件下的工作者。例如選煤廠的操作人員、維護工程師和技術管理人員應從中汲取教訓加強安全管理意識,確保作業流程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并重視對外部勞務派遣單位合作中對于工人安全教育及管理的具體條款規定,避免類似人為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對于政府部門來說,則需參考此類案例提升轄區內同類設施監管水平,保證法律法規有效執行,防范重大危險源可能帶來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