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下燒焊作業安全管理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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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下 燒焊 作業 安全管理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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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燒焊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井下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作業時必須遵循的一系列安全措施,確保在高風險的井下環境中有效預防火災和其他安全事故。該規定指出需要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燒焊作業過程,以保障操作規范性。規定要求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前后各10米范圍內的井巷需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并配備供水管路,同時應有專人負責噴水降溫防火。對于在特殊位置如井口房、井筒和傾斜巷道內進行焊接工作時,強調必須設置不燃性材料設施于工作地點下方,用于攔截火星,防止引燃周圍易燃物。瓦斯濃度管理方面,規定明確作業地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并且要求確認作業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無瓦斯積存才能開始作業,以此降低爆炸風險。作業完成后,工作地點要再次用水噴灑,并安排專人持續觀察至少一小時,一旦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此外,在存在煤(巖)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中,進行此類作業前必須停止突出危險區內的所有其他工作。
《井下燒焊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各類涉及井下燒焊作業的礦山企業及其相關從業人員。無論是從事煤礦開采還是非煤礦山資源開發的企業,只要涉及到在井下環境內實施電焊、氣焊或噴燈焊接等熱工作業,都應當嚴格遵守此規定。它為這些企業提供了一套全面且具體的安全操作指南,有助于指導員工正確執行燒焊任務,防范潛在的安全隱患,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維護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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