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下鉆探、注漿停止作業補充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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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井下 鉆探 停止 作業 補充規定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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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鉆探、注漿停止作業補充規定》講解了為強化安全意識,提升井下鉆探、注漿工程質量的過程控制,并嚴格落實煤礦防治水規定而設定的一系列停止作業的情形。無設計、無措施及未按規定審批組織施工的,未按設計施工的,未持證上崗的,安全退路不暢通;施工現場支護不完好存在安全隱患的,探放水地點及其附近未安設專用電話的,排水系統未達到設計要求的,水文地質鉆孔孔口管耐壓試驗未達到設計要求繼續施工的;水壓大于1.5Mpa無防噴、反壓裝置;底板注漿改造鉆孔見灰巖前未進行二次復注試壓的,水文孔施工現場無鉆孔放樣測點和標注、沒有合格的測量校檢器具的,鉆探注漿現場沒有施工牌板,無施工記錄的;未安裝注漿壓力表施工的,這些情況下將給予停止作業處理。本規定的執行日期為2014年1月1日。
《井下鉆探、注漿停止作業補充規定》適用于煤礦行業從事井下鉆探、注漿工程的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員、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此規定旨在確保相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標準和操作規范,保障施工的安全性和工程質量,避免因違規操作引發安全事故或工程質量隱患。它對于提高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維護從業人員的生命健康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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