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瓦斯檢查員交接班管理規定.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瓦斯 檢查員 交接班 管理 規定
- 資源簡介:
-
《瓦斯檢查員交接班管理規定》講解了瓦斯檢查員在井下特定地點進行交接班的具體要求。該規定指出,掘進工作面的交接班應在局扇附近10米內進行,回采工作面則在機巷入口處,特殊情況下由礦總工程師決定,并且交接班地點需懸掛牌板。文件強調交接人必須在原始記錄上簽字并填寫注意事項,明確了夜班、早班和中班的具體交接時間,分別為0:00、8:00和16:00,允許前后相差15分鐘。若未能按時交接,上一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需等待下一班人員到達并完成手續后才能離開。規定還詳細描述了交接內容,包括區域內通風、瓦斯、防塵及生產狀況,異常情況的處理結果和措施,“一管四”執行情況,以及領導安排工作的落實情況等。雙方需確認交待內容并在對方手冊上簽字,確保有據可查。此外,交接班牌板應標明相關地點、時間、人員、隱患及整改情況,所有交接情況均需填入記錄。
《瓦斯檢查員交接班管理規定》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涉及瓦斯檢查工作的相關人員。它為煤礦企業的瓦斯檢查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確保交接班過程的安全性和規范性。該規定有助于提高煤礦作業的安全管理水平,適用于所有從事煤礦開采及相關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瓦斯檢查員、安全監督員、班組長等。通過遵循此規定,可以有效避免因交接不清導致的安全事故,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