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選廠安全隱患責任追究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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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選 安全隱患 責任 追究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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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選廠安全隱患責任追究制度》講解了洗選廠在安全管理中對于隱患排查和治理的具體要求,以及對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該制度強調隱患排查應遵循“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原則,涵蓋煤礦生產的所有環節和所有人員,確保無死角、無縫隙。對于未按規定排查或報告隱患的情況,制度規定了明確的罰款標準:一般隱患罰款50至100元,重大隱患罰款100至1000元,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此外,若因隱患導致事故發生,將根據事故嚴重程度進行相應處罰。對于存在安全隱患而不按要求治理或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班組或車間,正副職將被處以100至500元罰款;一般隱患則處以50至300元罰款。然而,如果班組或車間自行排查并制定了合理的治理計劃和措施,則可酌情減輕或免于處罰。對于多次出現未治理隱患或處理不當的情況,第一次將被責令整改并警告,第二次將被列入重點管理名單,第三次則會對主要負責人進行撤職處分,其他責任人也將受到罰款處理。未能按時完成隱患治理的負責人將被罰款100元并通報批評,造成事故者將承擔行政或經濟責任。此外,班組長在隱患排查、巡回檢查、安全確認過程中如有缺失記錄或報表,將扣罰50元。當日出現“三違”行為的崗位工種及班組長將被罰款100元,并停工學習三天,同時需提交書面檢查。
《洗選廠安全隱患責任追究制度》適用于煤炭洗選行業內的各類洗選廠,特別是涉及煤礦生產的單位。該制度旨在通過嚴格的隱患排查與治理要求,確保安全生產,減少事故風險。適用于從管理層到一線員工的所有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班組長、車間主任等各級管理人員,以及各工種的操作工人。通過對不同層級人員的具體責任劃分和違規行為的明確處罰標準,該制度為洗選廠提供了系統的安全管理指導,確保每個環節都能有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企業運營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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