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2017年修訂).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2017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 海洋環境 護法 2017 修訂
- 資源簡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2017年修訂)》講解了中國海洋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適用范圍、主要職責和監管機制。該法旨在保護和改善海洋環境,保護海洋資源,防治污染損害,維護生態平衡,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該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水、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內從事航行、勘探、開發、生產、旅游、科學研究及其他活動,或者在沿海陸域內從事影響海洋環境活動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法。此外,該法還規定了國家在重點海洋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海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國家建立并實施重點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制度,確定主要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指標,并對主要污染源分配排放控制數量。該法明確了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國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門、國家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軍隊環境保護部門的職責,確保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效實施。同時,該法還強調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根據職責分工依法公開海洋環境相關信息,相關排污單位應當依法公開排污信息。該法還規定了跨區域和跨部門的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2017年修訂)》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海域,包括內水、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該法不僅適用于在上述海域內從事航行、勘探、開發、生產、旅游、科學研究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也適用于在沿海陸域內從事影響海洋環境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此外,該法還特別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以外,造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污染的單位和個人。該法對于海洋環境保護的相關部門,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國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門、國家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軍隊環境保護部門,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