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2018年修訂).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2018年修訂 就業 服務 管理 規定 2018 修訂
- 資源簡介:
-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2018年修訂)》講解了就業服務和就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旨在培育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該規定明確了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自主擇業權,以及用人單位的自主用人權。具體條款包括:勞動者在求職時應如實提供個人信息并出示相關證明,國家鼓勵勞動者接受職業教育或職業培訓,提高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用人單位可通過多種途徑自主招用人員,如委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職業中介機構、參加職業招聘洽談會等。同時,用人單位在招用人員時應提供真實信息,不得有歧視行為,包括性別、民族、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或收取財物,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以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招聘人員。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2018年修訂)》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及招用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該規定還適用于勞動者求職與就業、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以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辦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職業中介機構從事的就業服務活動。通過這一規定,旨在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平、公正的就業環境。
展開閱讀全文

關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