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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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特種設備 使用 登記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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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制度》講解了特種設備從使用前的準備工作、登記時限、到報廢后的管理全流程。該制度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明確了特種設備的登記流程以及各環節的具體操作規范。《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制度》描述了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后 30 天內需辦理使用登記的規定,并要求填寫使用登記表,由專人負責提交所需材料并完成證書領取手續,同時強調登記標志需放在顯眼位置以備查驗。文檔還提及設備停用超半年時需備案的情況、再次啟用時重新辦理登記的要求,以及報廢或遷移時的相關管理規定,如需向發證部門備案及歸還登記證件等內容,確保每一臺特種設備都處于合法合規的監管之下。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制度》適用于從事特種設備管理和使用的單位或個人,包括工廠、建筑施工企業以及其他涉及到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相關行業領域的企業機構。此外,對于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執法等相關人員也有指導意義,能幫助其掌握設備管理的關鍵要點,確保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及合法性,避免違規操作帶來的安全事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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