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 川 省 攀 枝 花 市 “2·13” 特 大 翻 車 事 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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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2·13” 13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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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2·13”特大翻車事故》講解了1990年發生的一起重大交通責任事故及其后續處理措施。該文件詳細描述了事故的具體情況,如事故發生時間為1990年2月13日,地點位于渡金線17公里+400米處彎道,事故原因是駕駛員違規操作、非駕駛員超速駕駛及未及時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等,導致31人死亡、56人受傷,并造成約52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此外,文檔對事故責任人進行了分析和追責。晏某將車輛交予無證人員吳某駕駛,構成主要責任并依法判刑七年;吳某同樣因違法行為被判相同刑罰;公交公司經理彭某及副職領導因監管不力分別被行政處分或撤職。為了預防類似事故重演,《四川省攀枝花市“2·13”特大翻車事故》提出了多項具體舉措,包括強化駕駛員及相關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加強法規教育、嚴格企業管理與落實安全監督機制等。
《四川省攀枝花市“2·13”特大翻車事故》適用于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運營企業參考,尤其在公交行業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車輛駕駛員、乘務人員和其他相關崗位工作人員應作為重點學習對象。通過研究這份文件,相關人員可以更加深入理解交通事故背后的責任鏈條與管理漏洞,明確自身安全職責,為構建更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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