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慶煉化分公司腈綸廠“12.28”機械傷害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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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慶 化分 公司 腈綸 12.28 機械 傷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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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煉化分公司腈綸廠“12.28”機械傷害事故》講解了一起發生在大慶煉化分公司腈綸廠成品車間的機械傷害事故。2007年12月28日凌晨,在處理打包機故障過程中,操作工邢某因未按規程作業、安全意識淡薄,被預壓頭夾入打包機致死。事故直接原因為邢某盲目冒險將身體探入監視窗內清毛作業,未確認停機狀態下執行危險操作;間接原因涉及班長劉某違章指揮、未嚴格遵守開車操作規程、現場監護不力等失誤以及車間管理層面的問題,例如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規程落實差、事故風險重視不足等。此外,事故還揭示了企業安全培訓教育力度不足和崗位員工風險辨識能力較差等問題。針對此類事故教訓及預防改進措施,該報告指出,煉化企業應加強學用規程制度的貫徹實施、嚴格執行生產受控管理要求,并全面排查類似包裝傳送設備的設計、選型、安裝、防護等情況,采取必要的聯鎖保護裝置或加裝防護設施等措施實現本質安全。與此同時,《大慶煉化分公司腈綸廠“12.28”機械傷害事故》提出應對相關崗位人員組織專項安全技能培訓與考核。
《大慶煉化分公司腈綸廠“12.28”機械傷害事故》適用于石油化工、樹脂、橡膠等化工行業中包含包裝及傳動系統的生產企業,特別涉及使用類似打包機、碼垛機等自動化裝置的企業。它主要服務于車間班組管理人員、現場操作工人及相關保全工程師等人群,同時可用于企業內部安全生產部門作為事故警示教材或培訓材料,也可作為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對類似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時的學習參考依據。通過此文件的適用范圍,有助于提高行業內從業人員的安全風險防范意識以及規范操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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