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比斯特建設有限公司“12·28”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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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 建設 有限公司 12 28 機械 傷害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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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比斯特建設有限公司“12·28”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發生在2016年12月28日的一起機械傷害事故,該事件發生在江蘇比斯特建設有限公司于宿遷市湖濱新區曉店鎮的頂管施工過程,導致一人死亡且直接經濟損失約90萬元。為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及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宿遷市政府組建專門事故調查組進行全面調查。調查顯示,事故直接原因是員工邱沭文穿著不安全的肥大服裝操作具有旋轉零部件的設備,同時,作業中開動與關停機器時未能給出信號。間接原因包括事故發生單位安全管理缺失以及工程相關方溝通協調不足,在供電公司尚未制定最終維修方案前即進行施工。針對事故,調查組還提出了責任認定與追究意見,并明確了事故防范的具體措施。
《江蘇比斯特建設有限公司“12·28”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尤其是從事市政配套工程施工的企業,如頂管施工領域中的小型和中型施工單位。此外,報告還適合于涉及機電設備操作、現場施工管理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以及企業負責人。政府部門如安監局、住建局等亦可參考本報告以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及監督體系,而電力供應等相關工程單位則能從中吸取經驗教訓以提升整體工程規劃與執行的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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