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南昌市江西廣播電視發展中心藝術幼兒園火災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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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 南昌市 廣播電視 發展 中心 藝術 幼兒園 火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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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江西廣播電視發展中心藝術幼兒園火災事故》講解了2001年6月5日發生在南昌的一起幼兒園火災事件,過火面積為43.2平方米,造成了直接財產損失13463元,以及嚴重的人員傷亡后果,包括13名兒童死亡和1名兒童輕傷。此事故發生原因為班主任點蚊香后未妥善管理火源,加上夜間巡查與監控工作的缺失,使得燃燒的蚊香最終引燃床架上的棉被。文檔詳細記錄了幼兒園的基本情況,指出該園雖然擁有較大的建筑面積與眾多班級規模,但存在嚴重的消防管理制度缺陷,具體體現為缺乏滅火應急方案、崗位安全責任分配模糊以及師資力量在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訓不足。同時對事故經過展開深入敘述,描述值班人員疏于防范的過程,并明確指出事故起因為16號床邊通道上的蚊香引燃可燃物品導致大火迅速蔓延。報告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逐一剖析:小六班班主任擅自使用易引發隱患的驅蚊用品而未能確保安全成為直接受責方,小六班保育員則在有火源情況下長時間離崗同樣負主要責任,當晚值班領導發現風險卻無作為同樣需承擔責任;此外對高層管理層諸如中心主任兼園長及副園長因監管缺位、安全教育工作不力所負相應責任作出定性和法律責任認定,整體反映了多層安全責任鏈的全面失控是造成本次重大悲劇的關鍵。
《江西南昌市江西廣播電視發展中心藝術幼兒園火災事故》適用于全國各級各類學前教育機構、托兒機構及其行政主管部門,尤其著重于南方夏季常需要驅蚊的區域幼教單位的安全參考學習。這份材料對于正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特別是火災預防體系的幼兒教育管理者具有深刻警醒意義。它還可供地方教育局與消防安全部門用作培訓素材,讓從業教師及園領導認識到防火安全重要性及違規操作可能引發的巨大災難后果,從而提高全體工作人員安全意識和緊急應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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