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安全隱患對應依據整改按照這個清單來》講解了倉庫安全管理的具體措施,涵蓋了儲存安全、電氣安全、庫房消防等安全以及其他安全四個方面。在儲存安全方面,文件強調了甲、乙類物品及容易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與丙類倉庫混存,且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應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柱、梁間距不小于0.3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高架庫內堆放應符合設計要求,堆垛與燈的距離不應小于0.5米。此外,貨物堆垛應下重上輕、下大上小,規則平整,倉庫應設置限高線,庫房內貨架結合處需固定牢固。在電氣安全方面,文件指出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低溫照明燈具時,應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措施;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0.5米;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配電箱;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電器設備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5米的防火間距;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禁止長時間超負荷運行;倉庫電器設備周圍和架空線路下方嚴禁堆放物品;電動叉車及儲電池嚴禁在倉庫內充電。在庫房消防等安全方面,文件規定庫區內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庫區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倉儲門口必須張貼禁煙警告標識,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需辦理動火證;倉庫應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嚴禁堵塞圈占;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應設置明顯標志并保持通暢,高架庫區域實行封閉管理,生產車間與丙類倉庫應用實體墻隔開,設有倉庫的建筑內嚴禁設置員工宿舍,倉儲外圍嚴禁搭建影響消防救援的鐵皮棚,乙、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倉庫應設置消防栓和至少兩個安全出口,丙類倉庫不應設有辦公室,確需設置的應按消防要求做防火分隔,直通室外的防火門應安裝乙級及以上防火門,特定條件下的倉庫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庫房內需要設置貨架堆放物品時,貨架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制作,倉庫管道穿墻縫隙、孔洞須做好防火填塞。在其他安全方面,文件要求倉庫內機動叉車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并控制車速,進出倉庫大門的叉車最高行駛速度為5公里/小時,庫房內工作人員建議穿反光背心;高處作業須經審批并做好個人防護,嚴禁使用木梯;裝卸平臺區,若人員在高于2米以上的貨車上進行裝卸作業,應設置防墜落安全繩;庫房防火防爆應符合特定要求,庫房外滅火的砂、鏟、桶等應齊全,庫內使用防爆型電氣,所使用的工具應滿足防火防爆要求,進入易燃易爆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裝設火星熄滅器;倉庫熏蒸殺蟲作業區域應設立有毒警示標志,投藥完畢后應在密封袋。
《倉庫安全隱患對應依據整改按照這個清單來》適用于各類倉庫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倉庫操作人員以及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該文檔詳細列出了倉庫安全管理的各項具體措施,旨在幫助相關人員了解和執行倉庫安全管理的標準和要求,從而有效預防和控制倉庫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倉庫的安全運營。適用于化工、食品、醫藥、物流、制造等行業中的倉庫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