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前郭洪源油氣開發有限公司“2.21”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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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 前郭洪源 油氣 開發有限公司 2.21 機械 傷害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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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前郭洪源油氣開發有限公司2.21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20年2月21日上午發生在前郭縣查干湖鎮新榮村211抽油井的一起致命機械傷害事故。該報告詳述了事故發生后的應急響應,包括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蓋克的指示和縣應急局領導的現場參與。報告成立了由多個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聘請了兩名非煤礦山專家進行調查。調查組依據“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進行了現場勘驗、調查取證和技術分析,明確了事故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報告指出,郎發在巡查油井時不幸被運轉中的抽油機造成嚴重機械傷害致死,具體死亡原因為頸椎骨折、頸髓損傷等多處致命傷。此外,報告還詳細描述了公司的基本情況,包括公司規模、經營范圍、組織架構等,以及事故發生單位的具體作業情況。通過深入調查,報告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單位及有關人員的責任,并提出了具體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整改措施。
《吉林省前郭洪源油氣開發有限公司2.21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石油天然氣行業,尤其是從事油氣開采、鉆井、壓裂等相關業務的企業。這份報告為這些企業提供了一個詳細的案例分析,幫助他們了解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過程和原因,從而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此外,該報告也適用于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特別是縣級以上的應急管理部門、紀委監委、公安局等部門,為他們在類似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責任認定方面提供了參考依據。同時,報告中的事故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對所有涉及機械設備操作的企業具有指導意義,有助于提升整體安全生產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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