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立井絞車維修電工責任追究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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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立井 絞車 維修 電工 責任 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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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立井絞車維修電工責任追究制》講解了副立井絞車維修電工在崗位上應遵循的責任和處罰規定。該制度涵蓋了多種情況下的責任追究,包括輕傷及以上事故和重大責任事故,將依據法律及礦內相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罰。對于不熟悉絞車電氣原理且未持證上崗的行為處以20元罰款;違反高壓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流程者也將被罰20元。文件指出,一旦副立井絞車或矸石山絞車發生電氣事故,將按照礦內的事故考核辦法進行處罰。提升信號系統若不符合規定同樣面臨20元罰款。此外,未按規定檢查提升裝置各電氣部分、未對提升機電控系統的安全保護進行整定、未對電動機與高壓開關柜進行試驗以及未按規定對絞車電控保護進行試驗者,每次均需繳納20元罰款。未能執行定期檢修工作或者日歷化檢修的人員也將受到10元到20元不等的罰款。對于發現隱患而未及時處理,以及未完成班長交辦任務的情況,也將分別處以10元罰款。
《副立井絞車維修電工責任追究制》適用于煤礦行業中涉及副立井絞車維修工作的電工崗位。具體來說,它針對的是那些負責副立井絞車及其相關電氣設備維護、檢修和日常管理的工作人員。這一制度旨在確保所有維修電工能夠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提高安全意識,減少因人為疏忽而導致的安全隱患,保障煤礦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運行,同時也為管理層提供了一套明確的監督和考核標準,有助于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安全生產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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