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濟南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濼源大街“1·26”較大中毒事故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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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濟南市 市政工程 有限公司 大街 26 較大 中毒 事故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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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濼源大街“126”較大中毒事故案例》講解了2016年1月26日發生在濟南市歷下區濼源大街與西雙龍街交叉口的一起嚴重中毒事故,導致3名工人死亡,并造成約300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發生于地下電力管溝清掃作業期間,項目經理通過電話聯系勞務隊伍負責人安排清理維護工作,并按規定上報了作業申請。安全辦主任在檢測氣體合格后簽發了施工作業證。施工人員到達現場后,為了方便使用了汽油發電機,但因發電機體積過大無法放入井下,更換為較小型號后開始作業。然而,在作業過程中,地面監護人員擅自離開現場且關閉了檢查井蓋,導致井內空氣不流通。次日凌晨發現異常后撥打急救電話求救,但已無法挽回生命。調查表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人員違反有限空間作業規定,在地下管溝內違規使用燃油發電機,燃燒不充分形成高濃度一氧化碳。間接原因包括現場管理人員未按規定監督作業人員佩戴勞保用品及報警儀器、未留地面監護人員值守等,以及市政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環節存在缺失,對勞務隊伍管理不到位。該事故被認定為一起因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安全管理缺位導致的責任事故。
《濟南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濼源大街“126”較大中毒事故案例》適用于涉及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或單位,特別是市政工程建設領域內的施工企業、勞務外包公司及相關管理人員。該案例警示所有參與此類作業的企業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確保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都符合規范要求。對于負責項目管理、安全監管、技術指導的工作人員而言,更應從中吸取教訓,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避免類似悲劇重演。同時,此案例也為政府監管部門提供了參考依據,有助于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和執行力度的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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