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道水環境維護和河道綠地管護分級作業規范DB11T1937-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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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道 水環境 維護 綠地 管護 分級 作業 規范 DB11T193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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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水環境維護和河道綠地管護分級作業規范》講解了北京市地方標準對于河道水環境維護及河道綠地管護的具體規定。文件明確了適用于流域面積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以及不足10平方公里但重要的河流的水環境維護和綠地管護工作。規范中定義了關鍵術語,如河道綠地、漂浮廢棄物、水質保持、水域應急保潔等,并制定了總則指導原則,包括維護內容與對象以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理念。此外,還對河道進行了等級劃分,從一級到四級,依據地理位置和功能重要性來確定不同級別的維護要求。對于各級別河道,詳細說明了其水環境維護和綠地管護的具體作業要求,例如一級河道需保證每100平方米綠地內的垃圾數量不超過一處且面積不超過0.5平方米,確保無鼠洞和蚊蠅滋生地;二級河道則在保潔頻率等方面有所調整;三級和四級河道則根據實際情況放寬了部分標準。附錄A提供了河道綠地養護等級措施和頻次要求的規范性信息,為實際操作提供了具體指南。
《河道水環境維護和河道綠地管護分級作業規范》適用于流域面積10平方公里以上的全部河流,以及不足1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它主要面向水務管理部門、園林綠化部門、環境保護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這些單位和個人負責執行具體的河道水環境維護和綠地管護工作,確保符合文件規定的各項指標。此規范不僅有助于提高城市及周邊地區的生態環境質量,也適用于希望改善河道及其周邊環境狀況的地方政府和其他相關組織。其他未涵蓋在內的小型河流也可參照本規范執行,以促進更廣泛的水資源管理和生態保護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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