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團柏煤礦“8·6”回撤支架傷人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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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礦 回撤 支架 傷人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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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柏煤礦“8·6”回撤支架傷人事故》講解了2012年8月6日發生在山西霍州煤電集團團柏礦綜采隊10-106工作面的一起嚴重工傷事故。該事故導致信號工李富貴死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事故發生時,綜采隊正在執行回撤和裝運支架的任務,具體任務由帶班長秦耀東在現場安排。當班副隊長劉進軍帶領團隊成員進行支架的抽出與連接操作。約20:30左右,絞車司機王文平發現鋼絲繩變松并停止絞車,隨后發現信號工李富貴被甩出的鋼絲繩頭部打傷。經調查,直接原因歸結為李富貴站立位置不當,自保安全意識差;主要原因包括自制掛鉤斷裂、鋼絲繩繩頭甩出以及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區隊在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對關鍵崗位監管不足,同時安全監督檢查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和處理隱患及職工不規范行為。此外,文件還提到根據山西省相關法規文件規定,提出了事故處理意見,強調了強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必要性。
《團柏煤礦“8·6”回撤支架傷人事故》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者、生產一線的操作人員以及各級管理人員。對于安全管理工作者來說,該文檔提供了關于如何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提高員工安全意識的具體案例分析。對于生產一線的操作人員,它提醒著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選擇合適的工作位置,確保自身安全。而對于各級管理人員,則需要從此次事故中吸取教訓,加強對關鍵崗位的有效監管,完善安全監督檢查機制,確保不再發生類似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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