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隆海洋科學館工程項目“11·20”物體打擊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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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 科學 工程項目 11 20 物體 打擊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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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隆海洋科學館工程項目“1120”物體打擊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21年10月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批準成立的事故調查組對該事件進行的詳細調查。調查圍繞珠海長隆海洋科學館維生系統自控電控系統工程項目展開,特別聚焦于2020年11月20日員工馮富藝在工作中遭遇的嚴重傷害是否屬于生產安全事故。事故發生時間與接到投訴相距近十個月,期間事故現場施工情況發生較大變動,并且一些關鍵證人已不在崗位,這些因素增加了調查工作的復雜性。調查組依據相關法規開展工作,最終通過查閱資料和訪談等形式完成了調查任務。根據調查顯示:項目涉及四家企業,包括長隆海洋世界公司作為建設單位,中建三局一公司負責整體土建部分,廣州艾達公司是項目的施工單位,以及其下的分包單位廣東景康公司。報告對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當事人的情況進行了詳盡描述;同時針對企業背景進行了細致介紹。另外,對于工程合同簽訂的情況進行了闡述,明確指出各項合同的內容范圍,例如合同簽訂日期和各方的權利義務。調查結論確認此次為安全生產責任事件,并指出了導致該起事故的關鍵原因、人員受傷的程度以及直接帶來的經濟損失數額,同時也給出了相應的責任認定建議。
《長隆海洋科學館工程項目“1120”物體打擊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建設工程領域內涉及到高危作業環境的各類施工企業,特別是那些處于多環節管理結構中的大型綜合性工程企業。報告強調的是對于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力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深刻反思,旨在提示相關行業關注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確保每一項措施都嚴格按照規定落實到位。對于政府監管部門而言,這份報告同樣提供了有效的借鑒,即加強對區域內各類型建設工程項目的定期審查與監督管理,防范潛在風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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