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隱患治理情況“雙報告”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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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重大 隱患 治理 情況 報告 規定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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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隱患治理情況“雙報告”規定》講解了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相關方針政策,四川省企業如何通過內部及外部兩個途徑,確保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制定本規定的初衷在于落實職工的知情人權、參與權與監督權,提高安全隱患管理的透明度,最大化減少安全事故發生。該規定定義并解釋了所謂“雙報告”,即公司須按四川省政府要求,同時向地方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部門和員工代表大會報告單位內的隱患排查制度與重大隱患處理情況。“雙報告”的對象被具體到應向市安監局等多個監管部門報告內容,包括重大隱患的基本信息(如排查人員等),并在隱患整改完成時進行驗收銷號,并且要向職工通報公示重大隱患的發現、進展等情況。
《重大隱患治理情況“雙報告”規定》適用于四川省瀘州市瀘州港的相關企業和組織。對于涉及生產經營且可能產生或已存在重大隱患的各類企業而言,無論這些企業的規模大小或者所處行業,只要在安全生產過程中面臨潛在的安全風險,都應遵循這一規定實施安全管理與治理工作。它指導這些實體有效管理和公開它們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結果,從而建立一個透明、責任共擔的企業安全文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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