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 第2部分:通訊協議要求TCSAE 24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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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 第2部分:通訊協議要求TCSAE 243.2 道路 運輸 車輛 主動 安全 智能 系統 部分 通訊 協議 要求 TCS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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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 第2部分:通訊協議要求》講解了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的具體通訊協議標準。本文件對車載終端與監管或監控平臺之間、車載終端與外設之間的通信以及平臺間通信的協議做了詳盡的規定。文中描述了通信基礎的構成、消息定義及數據格式的內容,并強調這些通訊機制適用于該類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同時,本標準引入和規定了多個相關術語如ADAS、DMS及BSD,用以精準描繪先進駕駛技術的功能特性。對于這些術語的具體含義也進行了細致說明,以使所有使用者理解各項技術所具備的功能特點。規范中列舉并采納了GB/T 35658—2017、JT/T 697.7—2014等一系列交通信息規范性引用文件,為制定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技術要求提供了法律和技術支撐。
《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 第2部分:通訊協議要求》適用于道路交通運輸領域內各類配備有智能防控系統的車輛,尤其是那些從事公路貨運業務、長途客運和其他特種作業運輸的商用車輛。本標準旨在指導這些特定類型的機動車安裝及使用能夠實現更優安全性監控和管理措施的智能裝置,并通過統一的通信接口促進設備制造商和系統集成商在產品開發和服務提供方面達成共識與兼容,從而有效增強道路行車的安全性,降低由車輛導致的事故風險。適用人員不僅涵蓋汽車工程師和交通管理人員,還包括參與車輛運營維護的相關行業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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