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南動車運用所“2017·8·25”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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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 南動車 運用 2017 25 高處 墜落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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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南動車運用所2017825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發(fā)生于2017年8月25日下午約14時20分,合肥南動車運用所鋼結構雨棚施工期間一起嚴重的高處墜落事件的全面細節(jié)。該事故導致一名員工死亡并造成了大約116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為處理這起安全事故,包河區(qū)政府迅速組建了多部門合作組成的事故調查組,深入進行了現(xiàn)場勘查、調查取證和技術鑒定等工作。通過對施工單位資質審查發(fā)現(xiàn),項目原由合肥天偉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決定建造,并將工程口頭約定給安徽省鳳陽縣名城建筑安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后轉包至未獲資質許可及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合肥鳳錦軒玻璃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實際操作施工。而后者未能遵循安全標準,如提供必要的登高作業(yè)防護設施或確保工作人員具有相關技能和證書。事故當日,施工現(xiàn)場缺乏有效安全保護措施成為悲劇發(fā)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調查報告揭示出多個安全管理上的疏漏,包括不完整的合同和責任劃分以及對分包商監(jiān)督不力等。最終,調查組依據法律規(guī)定對相關方做出了問責和處罰建議,同時提出了改進措施以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
《合肥南動車運用所2017825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動車運營所涉及的所有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者與執(zhí)行團隊,尤其強調參與戶外或高空建筑、改造項目的人員需特別關注。此文件還應作為所有鐵路及相關行業(yè)的參考資料,提醒企業(yè)務必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guī)政策,在規(guī)劃和實施各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過程中切實加強安全防范意識。特別是對于負責施工現(xiàn)場監(jiān)管的各級管理人員而言,應當從中吸取教訓,完善管理制度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對工人開展定期的專業(yè)培訓以增強他們的職業(yè)技能與安全保障意識;明確每個施工階段的風險點與對應措施;并在選擇外包合作方時更加謹慎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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