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商河經濟開發區“12.6”濟南華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般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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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 商河 經濟開發區 12.6 濟南 新型 建材有限公司 一般 機械 傷害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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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商河經濟開發區“12.6”濟南華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般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發生在濟南華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一起機械傷害事故,事故發生于2018年12月6日15時15分左右,在南車間粉碎聚苯乙烯保溫板廢料過程中。報告對事故的經過進行了詳細還原:一名操作工劉俊美因違規使用粉料機將廢料袋直接倒入進料口而發生嚴重機械傷害事故,導致內臟破裂并最終死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縣政府成立由多部門及專家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從現場勘察到綜合分析全面展開調查,查明事故原因,包括事故的應急處理過程、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報告中指出該事故是由于直接原因——即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導致廢料袋被卷入機器中造成致命碰撞,以及間接原因——公司未能有效實施安全規程教育與培訓引起,并認定這是一般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在責任認定部分,報告顯示對于已逝的操作員劉俊美的違規行為,雖然不負刑事責任但對事件負有直接責任,法定代表人李傳河因未履行相應安全責任遭到行政處罰;此外還對相關企業濟南華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出了處理建議與防范措施。
《山東商河經濟開發區“12.6”濟南華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般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機械加工行業、小型制造業企業以及涉及使用工業機器的企業安全管理。特別是位于縣級以下工業園區內的生產企業,應借鑒本次案例中的經驗教訓,完善內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嚴格執行設備操作指南,提高員工對機械設備安全操作的知識水平,并通過組織定期演練等方式增強突發事件響應能力,以保障一線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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