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1).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建筑 施工 企業 安全生產 管理 規范
- 資源簡介:
-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1)》講解了建筑施工企業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動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職考核要求。旨在確保所有參與建筑施工活動的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與穩定。該規范明確指出,安全生產任職考核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知識兩個方面,要求“三類人員”通過專業的安全生產考核并獲得由相關部門頒發的考核合格證書后,才能正式擔任相應的管理職位。關于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管理,規定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持證人員需每年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確保其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保持最新狀態。若發生導致人員死亡的安全事故,安全監督機構將收繳相關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上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暫扣處理。此外,對于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未按規定接受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情況,將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者將暫扣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對于遺失證書的管理人員,需在市級以上公眾媒體上發布遺失聲明,并在一個月內申請補辦手續。變更姓名或法人單位時,需在一個月內提交變更申請,完成相應登記手續。安全監督機構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考核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公布相關信息,增強透明度和社會監督。《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1)》適用于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及其管理人員,特別適用于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展開閱讀全文

關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