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振動放礦機工安全操作規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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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振動 機工 安全 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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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動放礦機工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振動放礦機的操作前檢查、運行中的注意事項以及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規程強調了開車前對硐室周圍巖石穩固性、龍門架及封閉板的牢固程度、皮帶松緊度、各緊固螺栓及電氣開關的檢查,并要求有充分照明。振動放礦機開動后,人員不能進入皮帶處,且不能空載開車,溜井不準放空。若溜井內有積水或泥漿過多,必須先處理干凈才能開動機器。處理卡斗及崩大塊時,需注意周圍安全,嚴重時應請示區長。每班需對機器各部音響、電機溫度、焊接口進行詳細檢查,發現異常現象及時處理和上報。電機需三相運轉,如斷相應及時處理。每月由維修工對機器進行詳細檢查和保養,半年進行一次檢修。同時,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好運轉記錄,并向下班交待清楚設備及安全的各種情況。
《振動放礦機工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礦山企業中使用振動放礦機的工作人員,特別是振動放礦機的操作工和維修工。該規程對于確保振動放礦機的安全運行、預防事故的發生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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