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違反2021新《安全生產法》處罰對照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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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法 企業 違反 2021 安全生產 處罰 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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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違反2021新<安全生產法>處罰對照表》詳細列出了企業在不同方面的違法行為及其相應的處罰措施。該對照表涵蓋了多個方面,包括組織機構和職責、安全生產投入、制度和規程、教育培訓、生產設備和設施等。在組織機構和職責方面,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將被處以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將被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其他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履行職責的,將被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事故的還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未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管理人員的企業將被處以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將被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以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在安全生產投入方面,未按規定保證資金投入的,將被責令限期改正并提供所需資金,逾期未改正的將被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制度和規程方面,未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或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企業將被處以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將被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以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在教育培訓方面,未按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將被處以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將被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以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生產設備和設施方面,未按規定進行安全評價或未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的企業將被處以不同程度的罰款,嚴重者將被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企業違反2021新<安全生產法>處罰對照表》適用于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涉及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及使用的企業,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等行業。這些行業的企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的各項規定,確保安全生產管理到位,避免因違法行為而受到處罰。同時,該對照表也為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和處罰標準,有助于企業自查自糾,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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