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工程師(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責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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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總工程師 企業 技術 負責人 安全 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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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程師(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責任制》講解了總工程師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具體職責和要求。該文件指出總工程師需在技術上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在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及重點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應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此外,總工程師還需領導企業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職業安全衛生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對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負責,組織審查其安全性并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參與企業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針和政策,接受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并參加公司的安全生產例會。
《總工程師(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責任制》適用于所有設有總工程師或企業技術負責人的企業和單位,特別是建筑施工、化工生產、機械制造等行業。這些行業的總工程師需要明確自身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確保企業各項技術措施符合安全標準,從而有效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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