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調查討論追查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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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事故 調查 討論 追查 制度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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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調查討論追查制度》講解了不同等級事故的調查程序和組織結構。輕傷、重傷事故的調查由企業負責人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以及工會成員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進行。死亡事故的調查則由企業主管部門同企業所在地區的市或設區的市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必要時邀請檢察院和專家參與。重大死亡事故的調查按照企業的隸屬關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同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監察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同樣可邀請檢察院和專家參與。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必要時由國務院直接或授權部門組織。特大事故調查組由企業歸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監察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單位派員組成,邀請檢察院和工會參與,必要時選聘其他部門或單位人員和專家進行技術鑒定。事故調查組的主要職責包括查明事故經過、原因、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建議,檢查應急措施,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的技術措施和事故教訓,研究相關課題,并對法律法規提出修改意見,最終撰寫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討論追查制度》適用于各類企業及其主管部門,特別是涉及安全生產管理的部門。該制度詳細規定了從輕傷到特大安全事故的不同層級調查程序和組織結構,為企業在事故發生后進行有效調查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監察部門等相關機構也應熟悉并遵守該制度,確保事故調查工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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