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礦山外來運礦車輛進廠管理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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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礦山 外來 礦車 輛進廠 管理 規定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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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外來運礦車輛進廠管理規定》講解了規范礦山外來運輸車輛在廠區內活動的各項規定,旨在確保礦山采區排土、運輸礦石等車輛的安全運行。規定要求車輛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管制器械進入礦區,需按交通標志牌行駛,不得超速、逆行、違停、鳴笛、漏油及排黑煙等。車輛在裝車區域內需熄火、取下鑰匙并使用手剎制動。每日中午12:00-13:00期間進行爆破作業,駕駛員須按警戒人員要求撤離飛石區域。車輛必須按順序排隊等候過磅,嚴禁插隊和占道。等候時不得亂丟垃圾,否則將按考核辦法罰款。因駕駛員個人問題導致設施設備損壞的需照價賠償并罰款。進入礦區下車時必須戴好安全帽,裝料時車輛熄火拉好手剎,礦石裝滿后駛出礦區再遮蓋篷布,遮蓋篷布時系好五點式安全帶。嚴禁隨車攜帶家屬進入廠區,因個人原因不遵守安全管理規定導致意外事故的,公司概不負責。礦山采場作業人員有權監督司機穿戴安全防護用品,未按要求執行的將罰款1000元/次,累計兩次違章的將被列入黑名單。承包單位需定期灑水降塵,防止揚塵污染,否則將被罰款。
《礦山外來運礦車輛進廠管理規定》適用于所有進入礦山廠區的外來運輸車輛及其駕駛員,包括個人礦車、承包單位的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該規定特別強調了車輛在礦區內的行駛、停放、裝車、安全防護等方面的詳細要求,旨在保障礦區內的生產安全和環境保護,減少安全事故和環境污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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