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駕校培訓預約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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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駕校 培訓 預約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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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校培訓預約管理制度》講解了駕校為科學合理地安排駕駛培訓和考試工作,方便學員的訓練和考試,提高教練車的使用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預約管理規定。該制度設立了教練長預約電話,方便學員提前一天與教練長聯系,約定自己的訓練時間;包接送的學員需與預約電話聯系,由教練長協調接送時間和車輛。對于符合條件的學員,學校將在30日內向有關部門預約科目一的理論培訓及考試,理論考試不合格者將推遲至下一期預約。科目一考試合格后,車輛管理部門核發駕駛技能準考證,學校隨即安排學員進行科目二、科目三的駕駛技能培訓,其中大車強化訓練40天(324學時),小車強化訓練30天(240學時)。學員通過學校結業考試并取得結業證書后的三日內,學校將向市車管部門預約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對于考試不合格的學員,學校將提供免費繼續培訓,并安排其參加下期補考。科目二考試需提前五天預約,科目三考試需提前一周預約,學員需提供身份證號碼、車型等相關信息,由教練長統一造冊送支隊提檔。預約考試的學員如無特殊情況必須參加考試,否則預約三次不來參加考試將延遲半年參加考試。
《駕校培訓預約管理制度》適用于駕校的管理人員、教練員以及所有參加駕駛培訓和考試的學員。該制度旨在確保培訓和考試的有序進行,提高培訓效率,同時為學員提供便利的服務。管理人員和教練員應熟悉并嚴格執行該制度,學員則需按照規定進行預約和參加培訓及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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